解释 : 居二年,闻纣昏乱暴虐滋甚 ,杀王子 比干,囚箕子。太师 疵、少师彊抱其乐器而饹周。於是武 王遍告诸侯曰: “殷有重 罪,不可以不 毕伐。”乃遵文王,遂率戎 车三百乘,虎贲三千人,甲士四万五千人,以东 伐纣。十一年十二月戊午,师毕渡盟 津,诸侯咸会。曰:“孳孳 无怠!”武 王乃作太誓,告于众庶:“ 今殷王纣乃用其妇人 之言,自 绝于天,毁坏其三正 ,离逷其王父母弟,乃断弃其先祖之乐,乃为淫 声,用变乱正声 ,怡说妇人。故今予发维共行天罚。勉哉夫子 ,不可再,不可三!... 更多 >>